富邦富邦基金5月24日以書面決議方式召開受益大會
2002/04/10 17:26:00


知富新聞 2002-04-10 16:48:45 記者 新聞編輯 報導

富邦證券投信經理之富邦店頭證券投資信託基金(0015),訂於5月24日以書面決議方式召開受益人大會,並自4月25日至5月24日停止本基金受益憑證過戶申請。

受益人大會決議事項:

1.決議本基金是否改為開放式。

2.決議本基金是否改為中小型基金。

3.決議是否增列本基金信託契約第13條運用本基金投資證券之基本方針及範圍內容「本基金為避險需要,得從事經證期會核准之證券相關商品之交易,但須符合證期會之”證券投資信託事業運用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從事期貨交易應行注意事項”及其他證期會之相關規定辦理」,原契約相關條文配合修正。


•相關基金:富邦富邦基金
附註:
註1: 基金績效計算皆有考慮配息,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所有基金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註2: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部份基金採雙軌報價,實際交易以基金公司所公告的買回價/賣出價為計算基礎。
註3: 上述銷售費用僅供參考,實際費率以各銷售機構為主。
註4: 上述短線交易規定資料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應以基金公開說明書為主。
註5: 境內基金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註6: 依金管會規定基金投資大陸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淨值之10%,當該基金投資地區包含中國大陸及香港,基金淨值可能因為大陸地區之法令、政治或經濟環境改變而受不同程度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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